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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一小”扣除标准提高,二孩家庭或可增收1.6万元/年

2023-12-04 11:43:52   浏览次数:

“一老一小”扣除标准提高,二孩家庭或可增收1.6万元/年

 

今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这意味着能够享受上述扣除的纳税人,可以少交个税,增加到手收入。

 

自今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调整后,每个人到底可以增加多少收入?

这项政策真正影响的是缴纳个税且有老人孩子的纳税人。假如有两个孩子,三项扣除标准每月提高1000元,最高能比之前多享受3000元每月个税扣除额,一年则是36000元。如果该人适用最高的45%个税边际税率,那么理论上可享受1.62万元个税减税额。如果有更多的孩子,可以享受更高的扣除额度。

 

今年以来,纳税人已按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9月份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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