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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认定已启动!

2022-09-28 15:44:27   浏览次数:

【政策资讯】2022年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认定已启动!

 

根据《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装备〔2021〕12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工作。

欢迎入园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

一、申报的重点领域

重点产业领域包括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16+1”重点领域,以及重大工程施工装备、农机装备、应急装备、医疗装备、民生装备、能源装备等领域。

二、基本条件

(一)企业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产品须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四川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

(三)产品技术先进。国内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省内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五)产品性能可靠。

(六)产品研制、开发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七)申报单位在近三年(2019-2021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规范装订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二)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扩权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财政部门、有关单位,对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申报单位在近三年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进行审核,在汇总表、申报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扩权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22年8月20日前将本单位和同级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含汇总表)和加盖了本单位和同级财政局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及电话:

装备工业处李海波(02886264841

毛亚平(028)86138053

材料工业处溶(02886255470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吴伟02886263867

申报指南详见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15/2022-07/20/content_714bcf02cfe449d28f39ce2600e0c1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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